4月24日上午,公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施行后,公安法院首例七人合议庭审理的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18年11月16日,家住湖南张家界市的屈某、刘某相约到湖北省境内用气枪打鸟,屈某遂邀约龚某一同前往。次日上午,屈某、龚某各自携带气枪和铅弹等猎捕工具共同驾车前往公安县境内一高速公路服务区与刘某会合。三人来到章田寺境内虎渡河河堤上,用气枪猎杀12只野生动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其猎杀的野生动物均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其中雉鸡9只、华南兔2只、斑鸠1只,涉嫌非法狩猎罪。
公诉机关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一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庭判令刘某、屈某、龚某三人支付因非法狩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及鉴定费用。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依法行使审判职权,就该案有关事实证据的认定及法律适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三被告均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承担因非法狩猎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修复损害的生态坏境。
根据合议庭合议,该案将择期宣判。
公安法院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开庭审理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实践,对于公正司法、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