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是你们的付出和坚持,帮我讨回了执行款”!8月24号下午,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怀着感激之情,将一面印有“公平正义,刚正不阿”的锦旗送到了公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16年4月,因借款合同纠纷,谭某、雷某、谭某某一直不履行生效判决。于是,刘某向公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借款人谭某、雷某、谭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共计177000元。该院受理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三人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股权、存款、房产、汽车等财产信息。
为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在外务工的实际借款人谭某、雷某,督促他们履行法律义务,2017年10月,谭某、雷某、谭某某与刘某达成分期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并偿还了第一期欠款4万元,该案执行程序终结。
本以为剩余的欠款会如期到账,但到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刘某再未收到对方的任何转账信息,遂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执行。案件恢复执行后,通过调查,被执行人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坚持与被执行人保持联络,多次上门走访,与其亲属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二人要换位思考,同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心理上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打消了他们的侥幸心理。最终,在亲人的帮助和支持下,被执行人与刘某再次达成和解协议。
这一次,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被执行人将剩余欠款分期履行到位,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