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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龚雪与金成杰离婚案
问题类型:
其他
【信件内容】
龚雪与金成杰离婚案,已经向法院办理庭前调解手续,因当事人金成杰一直居住于韩国,由于疫情原因从贵法院办理庭前调解手续至今,金成杰表示一直未收到该法院的庭前调解书已有五个多月的时间,本人龚雪希望贵法院能在六个月的时间内自动设置默认送达或通过其它的法律途径早日判决该案件,我与当事人金成杰早以达成协议离婚并双方都认可离婚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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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龚雪
发信时间:
2022/6/7 18:20:17
【信件回复】
来信收悉。经查,我院于2022年1月18日向驻韩国使(领)馆发送《委托送达函》,请求其协助送达《(2021)鄂1022民初2318号民事调解书》。据系统显示,截至5月11日办理进度停留在“最高院对外发出”环节,无后续反馈信息。因本案涉及域外送达,审批流程较为严谨,且适逢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送达进度不可把控,请你耐心等待,多多理解。 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可以指定代收人,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如若被告金某某同意,可在提供其父母居民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证明身份关系的前提下,再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授权其父母代为签收。 特此回复,请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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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公安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2/6/9 9: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