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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胡国中与张丽君离婚纠纷案拖延立案
问题类型:
民事
【信件内容】
胡国中与张丽君离婚纠纷,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胡国中的委托指派胡翔律师代理该案。2022年10月18日在湖北移动微法院网上申请立案,在3-5个工作日后系统显示已立案。2022年10月28日,胡翔律师根据贵院立案庭的要求寄出全套起诉的纸质材料。贵院在2022年10月30日签收。2022年11月1日,贵院立案庭联系原告胡国中,与当事人商量调解等事宜。 我方当事人要求代理律师联系法院安排开庭,本代理人打了不下20次电话,均无人接听。时至今日(2022年11月23日)本代理人未收到缴费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贵院并未正式受理该案。 本代理人认为贵院立案庭应当予以立案,不应继续拖延,请领导予以督促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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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胡翔
发信时间:
2022/11/23 17:14:46
【信件回复】
来信收悉。经查,胡国中与张丽君离婚纠纷一案,我院已于2022年10月24日立案,正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案号为(2022)鄂1022诉前调454号。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的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我院已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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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公安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2/11/24 10:4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