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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工资支付令申请书
问题类型:
民事
【信件内容】
本人2020年参加了湖北全省法院、检察院统一考试,经过7轮选拔,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出勤率、办案量、文书量都排名第一。然而却因部门领导患有迫害妄想症而遭到误会与不公待遇。 部门领导做贼心虚、疑神疑鬼,对本人公安局子女的身份感到十分忌惮,非常害怕其腐败问题被发现。我们第一天到部门报道时,竟然就离奇的在迎新会上无故发怒并威胁“走人”,弄得大家都匪夷所思、目瞪口呆。有位老干警对其怪异言行感到愤慨,打抱不平的说“哪有迎新会上说这种话的?迎新会都应当是表示欢迎。”后来还向本人透露“你没发现开案件讨论会时他从来不喊你参加吗?”同时还听到多人评价该部门领导“性格怪异”。 2021年12月至今,本人的工资、社保、公积金被无故拖欠长达10个月之久,致本人生活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现依法向公安县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责令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依法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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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政法干警
发信时间:
2022/10/16 21:52:04
【信件回复】
来信收悉。就拖欠的工资申请支付令,须用人单位出具的欠条,即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若无此欠条,劳动争议须先经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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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公安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2/10/18 9:39:16